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8-071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萍乡信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5%以上
股东萍乡信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公司股份97,600,26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10.13%),计划在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19,268,625股股份(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
年6月5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萍乡信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萍乡信锐”)的《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萍乡信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之日,萍乡信锐合计持有公司97,600,26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10.13%,为2013年吸收合并的资产重组直接持有的股份,上述股份数量为10
送10除权后的股数。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萍乡信锐经营计划需要。
(二)减持股份来源
公司原名为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2月13日,经中国证
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78号)核准,于2013年12月吸收合并原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向萍乡信锐发行的股份。萍乡信锐承诺,通过本次吸收合并获得的太光电信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本次萍乡信锐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其吸收合并的资产重组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减持数量及比例
萍乡信锐拟减持不超过19,268,625股,即不超过公司股本的2%,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四)减持期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
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五)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六)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七)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萍乡信锐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日,萍乡信锐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若萍乡信锐对其所持公司股份实施本次减持计划,萍乡信锐仍然是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萍乡信锐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 萍乡信锐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五)本次减持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由于萍乡信锐自身资金安排的变化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
四、备查文件
1、萍乡信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