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8-024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萍乡信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6日收到持
股5%以上股东萍乡信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萍乡信锐”)
《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萍乡信锐减持计划中股份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萍乡信锐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
公司已于2017年11月1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106,以下简称“原减持计划”),萍乡信锐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19,268,625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原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2017年12月25日 12.09 836,500 0.0868%
2017年12月26日 11.96 1,030,757 0.1070%
2017年12月27日 11.96 87,600 0.0091%
2017年12月28日 11.79 1,055,632 0.1096%
2017年12月29日 11.72 1,313,800 0.1364%
2018年01月02日 11.93 1,091,100 0.1133%
萍乡信锐 2018年01月03日 11.98 1,913,400 0.1986%
企业管理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01月04日 12.02 1,421,873 0.1476%
合伙企业
(有限合 2018年01月05日 12.10 500 0.0001%
伙)
2018年01月08日 12.19 229,725 0.0238%
2018年01月09日 12.17 155,957 0.0162%
2018年01月10日 12.00 262,600 0.0273%
2018年01月11日 12.11 141,129 0.0146%
2018年01月16日 11.90 30,221 0.0031%
2018年01月22日 11.97 38,080 0.0040%
合计 - 9,608,874 0.9974%
说明: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2013年吸收合并的资产重组发行的股份及之
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萍乡信锐持有公司股份109,412,30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36%。萍乡信锐本次减持前持股比例超过5%,自资产重组吸收合并持有的股份上市后至2017年12月24日未发生减持,2017年12月25日至今累计减持的比例为0.9974%。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比例(%)
(%)
萍乡信锐 合计持有股份 119,021,176 12.35 109,412,302 11.36%
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9,021,176 12.35 109,412,302 11.36%
(有限合
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萍乡信锐减持计划与公司资产重组是否存在关联性的说明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股票自2017年7月5日起停牌, 经论证确认,公司筹划
的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10日开市起转入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司已于2017年11月30日、12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并与萍乡信锐核实, 萍乡信锐减持计划与公司筹划的资产重组事项不存在关联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萍乡信锐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萍乡信锐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若萍乡信锐对其所持公司股份实施减持计划,萍乡信锐仍然是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萍乡信锐股份减持计划系萍乡信锐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萍乡信锐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萍乡信锐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督促萍乡信锐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萍乡信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