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4-03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监事在窗口期买卖股票、短线交易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监事赵向东出具的《关于本人在窗口期买卖股票、短线交易情况说明及致歉函》,获悉赵向东使用其子赵天翼证券交易账
户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买入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卖出公司
股票。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赵向东构成在窗口期买卖股票、短线交易行为,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交易情况
股东名称 交易日期 交易 交易数 占 公 司 总 交易价格 交 易 金 额
方向 量(股) 股本比例 (元/股) (元)
赵天翼 2023-11-7 买入 20,000 0.000042% 5.95 119,012.54
2024-1-17 卖出 20,000 0.000042% 6.6038 131,995.04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披露《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编号:2024-02),赵向东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在窗口期(业绩预告披露前十日内)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并且构成短线交易行为(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卖出)。赵向东通过上述交易共计产生收益人民币 12,982.50 元(收益计算方法:收益=卖出交易金额-买入交易
金额=131,995.04-119,012.54=12,982.50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向东及其子赵天翼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处理情况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了解相关情况,赵向东积极配合、主动纠正。处理情况及已采取措施如下:
1、赵向东出具了《关于本人在窗口期买卖股票、短线交易情
况说明及致歉函》,本次交易系其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其本人已认识到该事项的严重性并深表自责,本次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2、赵向东愿意承担因本次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就本次违规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赵向东承诺: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自觉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二条中窗口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将进一步规范本人及家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加强账户管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公司对赵向东进行了严肃批评,并依据公司有关职工处分规定给予其从严从重处分。赵向东本人已将本次交易所获盈利12,982.50 元上交公司。赵向东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
4、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督促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切实管理好股票账户,加强对董监高本人及其亲属账户交易行为的监督,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三、备查文件
1、赵向东出具的《关于本人在窗口期买卖股票、短线交易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2、公司收回短线交易收益的凭证
3、监事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