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3-22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相
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6 月 27 日 9:15-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6 月 27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 369 号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明昌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9,833,52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241%。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8,141,52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72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92,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9%。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93,4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2%。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92,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下列事项:
1.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141,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880%;反对 1,69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7%;反对 1,69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 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141,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880%;反对 1,69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7%;反对 1,69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3.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141,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880%;反对 1,69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7%;反对 1,69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4.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141,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880%;反对 1,69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41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7%;反对 1,69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5.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141,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880%;反对 1,69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7%;反对 1,69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6.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141,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880%;反对 1,69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7%;反对 1,69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7. 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141,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的 1.41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7%;反对 1,69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8.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等额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累积投票表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王明昌先生、马杰先生、张书淼先生、宋克峰先生、孙勇先生。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王明昌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141,5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88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1,691,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2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1,691,9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2%。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马杰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141,5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88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1,691,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2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弃权 1,691,9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2%。
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张书淼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9,341,5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9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491,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0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201,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946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491,9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0539%。
表决结果:通过。
(4)选举宋克峰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141,5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88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1,691,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2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1,691,9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2%。
表决结果:通过。
(5)选举孙勇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141,5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88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1,691,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2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1,691,9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2%。
表决结果:通过。
9.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等额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累积投票表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江霞女士、王晓芳女士、王贡勇先生。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江霞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141,5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88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1,691,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2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1,691,9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2%。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王晓芳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