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1-22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2020 年度净利润为 6,155,985.24 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05,011,455.12 元;按照审计后当年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15,598.52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04,395,856.60 元。
合并报表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7,287,977.69 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32,237,512.83 元;按照审计后当年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15,598.52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1,621,914.31 元。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股东,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0 年底总股本 480,793,3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807,933.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等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