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1-07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存在互为前提的议案,即议案2
的表决结果是否有效以议案1是否表决通过为前提条件,即只有当议案1表决通过后,议案2的表决结果方为有效。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1月2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 月 28 日 9:15-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 月 28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 369 号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贺培玉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8,915,12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331%。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8,558,82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59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6,3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1%。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75,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2%。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8,7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1%。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6,3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下列事项:
(一)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李治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8,818,8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9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6,2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78,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574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6,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253%。
表决结果:通过。
(二)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王明昌先生、马杰先生、张书淼先生、宋克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王明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118,818,8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6,2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78,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574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6,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253%。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马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118,818,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6,2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78,7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574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6,2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253%。
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张书淼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118,818,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6,2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78,7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574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6,2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253%。
表决结果:通过。
4、选举宋克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118,819,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5,2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79,7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03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5,2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964%。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汪宏、陈涛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审议议案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