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1-03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通知于 2021 年 1 月 7 日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出席会议的
董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5 名,参会全体董事一致推选董事贺培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宋鹏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职务;丁绍红女士已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李建文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王忠峰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提名补选王明昌先生、马杰先生、张书淼先生、宋克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就任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月28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公司监事会提交的《关于补选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文件(公告编号:2021-05)。
表决结果:5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王明昌先生,1971 年 5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
历任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企业管理处副处长、处长;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泰山石油监事。拟任泰山石油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王明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马杰先生,1976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南石油分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财务资产部副经理、经理。拟任泰山石油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马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书淼先生,1974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审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历任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审计处副处长;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审计部副经理、经理。拟任泰山石油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张书淼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宋克峰先生,1973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政工师。历任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济宁石油分公司经理助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石油分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党委委员。
拟任泰山石油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宋克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