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1-04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通知于 2021 年 1 月 7 日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腾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监事王明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王明昌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王明昌先生接受提名,拟任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详见《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
因王明昌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王明昌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监事的职责。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公司监事会提名补选李治深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就任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李治深先生,1980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企业管理处处长助理、副处长;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企业管理部副经理。拟任泰山石油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李治深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