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18-12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2018年6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15:00至2018年6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369号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8人,代表股份
120,208,5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00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118,868,6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4.7234%。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339,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787%。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7人,代表股份
2,068,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3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28,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5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339,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78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下列事项:
(一)《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033,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28%;反对1,16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714%;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8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2073%;反对1,16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4543%;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84%。
表决结果:该议案表决通过。
(二)《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033,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28%;反对1,16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714%;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8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2073%;反对1,16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4543%;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84%。
表决结果:该议案表决通过。
(三)《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033,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28%;反对1,16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714%;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8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2073%;反对1,16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4543%;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84%。
表决结果:该议案表决通过。
(四)《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538,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30%;反对66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12%;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9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6272%;反对66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0344%;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84%。
表决结果:该议案表决通过。
(五)《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033,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28%;反对1,16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714%;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8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2073%;反对1,16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4543%;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84%。
表决结果:该议案表决通过。
(六)《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033,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28%;反对1,16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714%;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8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2073%;反对1,16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4543%;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84%。
表决结果:该议案表决通过。
(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207,3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71%;反对99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71%;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5954%;反对99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0661%;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84%。
表决结果:该议案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的《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汪宏、杨群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审议议案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