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安道麦A(B) 公告编号:2024-16号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3. 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2024 年 4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分别披露了《202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4-12 号)及《关于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
号)。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 14:30 开始
2.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 10 号院 7 号楼 6 层
3.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覃衡德
6.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6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7.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1,866,098,85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80.09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5,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866,083,759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80.0959%。
2. B 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 B 股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41,312 股,占上市公司 B 股股份
总数的 0.41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100 股,占上市公司
B 股股份总数的 0.00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34,212 股,占上市
公司 B 股股份总数的 0.4152%。
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37,960,8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62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5,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37,945,79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6287%。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1.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4,858,4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35%;反对 1,187,8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37%;弃权 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8%。其中:
(1)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45,2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6411%;反对496,112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3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720,4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324%;反对1,187,8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1290%;弃权 5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86%。
1.2. 表决结果:本议案作为普通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二)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1.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4,858,4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35%;反对 1,187,8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37%;弃权 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8%。其中:
(1)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45,2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6411%;反对496,112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3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720,4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324%;反对1,187,8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1290%;弃权 5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86%。
2.2. 表决结果:本议案作为普通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三)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1.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4,772,9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289%;反
对 1,325,9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11%;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其中:
(1)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7,10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071%;反对 634,212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89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634,9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5072%;反对1,325,9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49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四)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1.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4,858,4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35%;反对 1,187,8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37%;弃权 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8%。其中:
(1)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45,2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6411%;反对496,112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3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720,4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324%;反对1,187,8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1290%;弃权 5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86%。
4.2. 表决结果:本议案作为普通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五)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1.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4,858,4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35%;反对 1,187,8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37%;弃权 5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8%。其中:
(1)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45,2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6411%;反对496,112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3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720,4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324%;反对1,187,8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1290%;弃权 5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86%。
5.2. 表决结果:本议案作为普通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六)关于聘任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6.1.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4,720,3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261%;反对 1,325,9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11%;弃权 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8%。其中:
(1)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7,10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071%;反对 634,212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89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582,3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3686%;反对1,325,9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4928%;弃权 5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86%。
6.2. 表决结果:本议案作为普通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七)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构成公司的关联股东,其持有公司股份 1,828,137,961 股。上述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7.1.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634,9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5072%;反对1,325,9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49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其中:
(1)B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