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3(200553)证券简称:安道麦A(B) 公告编号:2020-74号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江苏科利农农化有限公司 51%股权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经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批准,公司与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辉丰”)签订了 《股权购买协议》。根据《股权购买协议》的约定,江苏辉丰应当将其与《股权 购买协议》中约定的标的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转让给其为重组之目的成立的全资 子公司江苏科利农农化有限公司(现名称为“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 (“资产重组”),公司拟在科利农资产重组完成后收购其51%的股权(“科利 农交易”)。
上述 交 易内容详见 公司 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在 巨潮资讯网 上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0-56 号)和《关于收购江苏科利农农化有限公司 51%股权及上海迪 拜植保有限公司 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9 号)。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注意到近期江苏辉丰与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佰事达公司”, 江苏辉丰与佰事达公司分别持有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 51%、49%股权)关于 位于江苏辉丰厂区的“年产 5000 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草铵膦资
产”)权属争议事宜。该草铵膦资产属于科利农交易所涉及的部分资产。尽管公司与江苏辉丰签署了《股权购买协议》,资产重组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尚未就科利农交易与江苏辉丰进行交割。
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收到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
佰事达公司起诉江苏辉丰及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停止股权交易,并赔偿其就该争议产生的费用人民币 500 万元,本案件尚未开庭。如上所述,目前江苏辉丰正在开展为完成科利农交易交割所需的资产重组工作,公司尚未就科利农交易与江苏辉丰进行交割,尚不是草铵膦资产的直接或间接所有权人或占有人,佰事达公司起诉公司要求承担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确保采取所需之措施以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与科利农交易进展相关的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且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