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3 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 沙隆达B 公告编号:2011-005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凌翔公司49%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2010年11月25日至12月22日,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沙隆达集团公司持有的荆州
凌翔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翔公司”)49%股权在北京产权产
易所公开挂牌交易,2011年1月20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审核通过了本
公司与沙隆达集团公司签订的关于受让其持有的凌翔公司49%股权的
交易合同,受让价格为公开挂牌价格409.1万元。
2、沙隆达集团公司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
一项规定的情形,因此,本次受让股权事宜构成了关联交易。
3、2010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公司拟受让沙隆达集团公司所持有的荆州凌翔化工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议案》 决议公告详见2010年8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司11
名董事成员中,4 名关联董事(李作荣、刘兴平、何福春、刘安平)
回避了表决,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次关联交易获得董
事会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
4、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沙隆达集团公司:成立日期为1996年4月,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
持有其100%股权;注册资本:24066.1万元,注册地址:湖北省荆州
市北京东路93号;法定代表人:李作荣;企业性质:国有企业;公司
主营:农药化学品、化肥、兽药、饲料及化工产品,热电生产及经营,
医药产品、农产品流通,房地产开发,货物、技术、代理进出口等。
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36亿元,利润总额4275万元,总资产23亿
元,净资产9.3亿元,应收账款683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
额2.08亿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资产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凌翔公司49%股权。
凌翔公司成立日期为2009年2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
湖北省荆州开发区农场窑湾分场农技路;法定代表人:殷宏;企业性
质:股份公司;公司主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研究、开发等。
该公司主要产品为甲醛。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479万元,
净资产937万元,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4.6万元,利润总额-82.8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211.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权属状况说明
转让方沙隆达集团公司对上述股权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臵权,
不存在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和权属争议。
3、截止2010年8月10日,经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天
职京审字[2010]1899号,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凌翔公司的净资产为
762.66万元。2010年8月15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出具了凌翔公司拟转让股权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沃克森评报字
[2010]第0193号),评估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评估方法为资产基
础法,评估后的凌翔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834.72万元。评估值相对
账面价值增值72.05万元,增值率9.45%,增值原因为土地增值。
(二)凌翔公司的股东分别为:沙隆达集团公司持有49%股权;
本公司持有51%股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凌翔公司49%股权转让价格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
挂牌价格为准。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交易主体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沙隆达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沙市区北京东路93号
法定代表人:李作荣
转让方经纪会员:中国化工资产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住所: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93号
法定代表人:李作荣
受让方经纪会员: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第二条 产权转让标的
2.1甲方持有标的企业的49%股权,拟将标的企业49%股权转让给
乙方。以下均称产权。
第五条 产权转让方式
5.1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已于2010年11月25日经北京产权交易所
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只产生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由乙方依法作为买
受人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
第六条 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6.1转让价格
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肆佰零玖万壹仟元【即:人民币(小写)409.1万元】转让给乙方。
乙方按照甲方和北交所的要求支付的保证金,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
分。
6.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
工作日内汇入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
15.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受让上述关联方股权,不涉及人员安臵、土地租赁等情况,
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本次受让股权做到了与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在人员、资产、财务上的分开,交易所需资金为公司自有
资金。
七、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受让股权后,凌翔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合资子公司,有利于
减少今后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由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对公司未来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不大。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沙隆达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
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3716.71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审阅本次受让股权的关联交易相关文件以
及财务资料,一致认为:本次受让股权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表
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操作程序规范;本次受让股权的价格是以北京
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价格为准,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
本公司的利益和相关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相关产权交易合同。
3、审计报告
4、评估报告
5、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