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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隆达A: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06-23

证券代码:000553 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 沙隆达B 公告编号:2010-023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0 年6 月22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 年6
    月11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版方式发出。会议由李作荣董事长主持,
    应到董事11 人,实到董事11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
    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李作荣先生、刘兴平先生、何福春先生、
    刘安平先生、何学松先生、邓国斌先生、殷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艾秋红先生、张慧德女士、李德军先
    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
    附件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
    见附件3)。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中信银行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申请6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
    上述贷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流动资金需求,贷款期限三年。
    三、会议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0-024)。
    四、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受
    让沙隆达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荆州市恒翔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所
    持荆州鸿翔化工有限公司76.33%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受让沙隆达集团公司所持的荆州鸿
    翔化工有限公司60.33%股权,受让沙隆达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荆州市
    恒翔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荆州鸿翔化工有限公司16%股权,以
    达到控股荆州鸿翔化工有限公司76.33%股权。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同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
    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为2010-025)。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
    关规定,公司四名关联董事李作荣、刘兴平、何福春、刘安平(四位
    董事均在控股股东沙隆达集团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回避表决。董事会
    审议前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议
    过程中,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3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作荣先生,1950 年5 月出生,大学,高级工程师。本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党委书记。历任原沙市农药厂车间技术员、车
    间主任,技术科科长、设计室主任,公司工程部部长、副总经理、
    董事。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
    止公告日持有本公司流通A 股1069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兴平先生,1962 年11 月出生,大学,高级工程师。本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历任原沙市农药厂技术员、公司电化厂厂长,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与上市公司或其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日持有本公司流通
    A 股3284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
    件。
    何福春先生,1965 年1 月出生,大专,高级工程师。本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历任原沙市农药厂工段长、公司车间副
    主任、农药一厂厂长、董事、副总经理。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日持有本公司流通A 股
    488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安平先生,1967 年12 月出生,大学,高级工程师。本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历任公司能源动力厂副厂长、
    厂长、公司副总工程师、董事、总经理助理。截止公告日持有沙隆
    达A(B) 0 股,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4
    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何学松先生,1955 年8 月出生,大专,会计师。本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 、财务总监。历任原沙市农药厂工段长、沙市燃化局
    财务科长,沙隆达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公司副总会计师、
    公司总会计师。截止公告日持有沙隆达A(B) 0 股,与上市公司或
    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邓国斌先生,1967 年12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本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历任公司农一厂车间主任、农药一厂厂
    长、公司技术处副处长、董事、副总经理。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日持有本公司流通A 股
    488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殷宏先生,1967 年12 月出生,大学,高级工程师。本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董事。历任公司精细化工厂副厂长,科源公司经理,公
    司副总工程师,发展部部长。截止公告日持有沙隆达A(B) 0 股,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艾秋红先生,1968 年7 月生,中共党员,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湘潭大学化工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1990 年7 月湘潭
    大学化学工程专业毕业分配至湖南南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1997 年3 月至1997 年7 月,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2000 年
    9 月至2003 年6 月湘潭大学化学工程专业研究生,2003 年6 月获
    硕士学位,2005 年9 月至2008 年6 月湘潭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博士
    研究生,2008 年6 月获博士学位。2003 年调入湘潭大学任教至今。
    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 项,湖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 项,湘
    潭市科技进步一等奖1 项,湘潭市科技进步二等奖1 项,获得国家
    发明专利授权2 件,申请国家发明专利2 件。主要从事农药及中间
    体的新产品、新工艺开发与研究。截止公告日持有沙隆达A(B) 0
    股,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5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张慧德女士,1964 年4 月生,管理学硕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注册会计师,中国会计学会会员,湖北
    省财政厅会计电算化委员会委员、中初级会计电算化培训教师。国
    税和地税会计电算化查账技巧主讲教师,长期从事会计电算化、ERP
    会计信息系统的教学研究及实际运用。1981 年9 月至1985 年6 月
    就读中南财经大学财务与会计专业本科,毕业留校任教;1992 年2
    月至1993 年1 月在武汉大学进修计算机科学专业;1994 年9 月至
    1997 年6 月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研究生;2005 年9 月至2008
    年12 月担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实验中心常务副主任。曾兼任
    正中财务软件公司咨询培训部经理、武汉天意日化公司财务总监、
    湖北山之峰科技管理公司技术总监。现兼任武汉用友的顾问,担任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富邦化工科技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截止公告日持有沙隆达A(B) 0 股,与上市公司或
    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李德军先生,1957 年出生,湖北天门人,研究生学历,副研究
    员职称。1984 年至1991 年在华中师范大学任教,1991 年至2001 年
    就职于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先后任科长、副处长、
    研究所所长、《民营纵览》杂志主编,湖北省文化经济研究会秘书
    长、湖北区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曾任京山轻机、武昌鱼、安
    琪酵母、幸福实业等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东湖高新、楚天高速独
    立董事。截止公告日持有沙隆达A(B) 0 股,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附件2: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隆达”)第五届董事会现就提名艾秋6
    红、张慧德、李德军为沙隆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
    人艾秋红、张慧德、李德军与沙隆达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沙隆达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