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1 证券简称:创元科技 公告编号:ls2022-A15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2年02月28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及占比:3,904,400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0.9759%;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29元/股;
● 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57人;
● 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 11 月 05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预案》等相关预案(公告编号:ls2021-A52),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预案(公告编号:ls2021-A53),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 年 11 月 0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及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公
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三)2022 年 01 月 18 日,公司收到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转发
的《市国资委关于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苏国资考〔2022〕1 号),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ls2022-A01)。
(四)2022 年 0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ls2022-A06),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对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2 年 02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发布《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ls2022-A10)。
(六)2022 年 02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
议及第十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ls2022-A11、ls2022-A1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2 年 02 月 14 日
(二)授予数量:3,904,400 股
(三)授予对象: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人员,合计 57 人。
(四)授予价格:5.29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
姓 名 职 务 数量上限(股) 票总量比例 股本比例
周成明 副董事长、总经理 97,500 2.50% 0.0244%
胡 增 董事、副总经理 91,400 2.34% 0.0228%
俞雪中 董事、副总经理 91,400 2.34% 0.0228%
周微微 董事会秘书 91,400 2.34% 0.0228%
鲁 斌 财务总监 91,400 2.34% 0.0228%
骨干人员(52 人) 3,441,300 88.14% 0.8602%
合计(57 人) 3,904,400 100% 0.9759%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七)有效期及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限售期满后为解除限售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
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个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
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1/3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止
第二个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
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1/3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止
第三个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
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1/3
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止
(八)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1)以2018年-2020 年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
不低于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
水平。
第一个解除限 (2)以2018年-2020 年三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1 年扣
售期 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基数;2022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3)2022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 2022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15%。
(1)以 2018 年-2020年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2 年-2023年两
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二个解除限 (2)以2018年-2020年三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2年-2023
售期 年两年平均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
平。
(3)2023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 2023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15%。
(1)以 2018 年-2020年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2 年-2024年三
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个解除限 (2)以2018年-2020年三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2年-2024
售期 年三年平均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
平。
(3)2024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 2024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15%。
注:①关于营业收入的认定: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金额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合并利润表的营业收入为准。
②关于扣非归母净利润的认定: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该指标计算不含激励成本。
③若在计算同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创元科技所属“综合”行业)均值时,同行业企业相关指标数据出现极值(±200%),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剔除相关样本。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回购处理。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分年进行考核,由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 和 D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所有激励对象。
考核总分 90≤X≤100 75≤X<90 60≤X<75 X<60
考核等级 A 优秀 B 良好 C 及格 D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1.0 0.8 0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及格后才具备限制性股票当年度的解除限售资格,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当年度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回购处理。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