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1 证券简称:创元科技 公告编号:ls2021-A30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已获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股本400,080,405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 40,008,040.5 元。本次分配后,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公司未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为固定比例方式分配。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1)发放年度:2020 年度;
(2)发放范围:截至 2021 年 0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0,080,4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1 年 06 月 11 日。
2、除权除息日:2021 年 06 月 15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1 年 0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1 年 06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92 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06 月 02 日至登记
日:2021 年 06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 37 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联系人:陆枢壕;
咨询电话:0512-68241551;
传真电话:0512-68245551。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此页无正文,为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签章页)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06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