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ls2018-A15)
证券代码:000551 证券简称:创元科技 公告编号:ls2018-A15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按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80,4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2017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
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0,080,4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3-1
201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ls2018-A15)
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06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06月15日, 红利发放日为: 2018年06月1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06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06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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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ls2018-A15)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92 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06月07日至登记日:2018年06月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有关咨询办法
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37号
联系人:周成明、陆枢壕
联系电话:0512-68241551
传 真:0512-68245551
七、备查文件
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
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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