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物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配股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权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表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公司名称:苏州物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苏州新区河角路狮小山区
股票简称:苏物贸
股票代码: 0551
股票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配股类型:普通股
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配售比例:每10股配2.777股
配售价格:3.15元/股
配售总股数:2249.37万股
配股主承销商:深圳国投证券有限公司
股权登记日:1995年9月5日
除权日:1995年9月6日
重要提示:本次配股不设权证交易
一、绪言
本配股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执行〈公司法〉规范上市公司股运作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并经江苏省体改委苏体改生(1995)29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5)28号文复审通过。旨在为本公司1994年度配售新股之目的,而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配股之详细资料。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发行人:苏州物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衡如
法定地址:苏州新区河角路狮山小区
联系电话: 0512 -8271928 -576
传真: 0512 -8273847
联系人:陈小麟 倪晓虹
2、主承销商:深圳国投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7号国际信托大厦三层
法定代表人:叶连捷
联系电话: 0755 -5596006 5590102
传真: 0755 -5564179
联系人:孟冰川
3、股份登记机构
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25号
电话:0755-5567898转
传真: 0755 -5571127
苏州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人民路568号苑园商厦二楼
电话: 7297476
4、法律顾问机构:苏州涉外经济律师事务所
地址:苏州市三香路128号苏州国际贸易中心三楼
电话:8289123转2099
传真:0512 -8279390
三、配股方案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3、配股价格:3.15元
4、配股比例及数量:以截止1994年年底总股本81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普通股配售2.77股普通股的比例配售2249.37万股;其中个人股配售999.72万股,法人股配售1249.65万股。
本公司最大的法人股东苏州物资贸易中心承诺全部认购其应配之股份955.5万股,其他法人股应配之294.15万股配股权转配给个人股东,个人股东可按10:0.817的比例受让法人股转配部分每股配股权转让费为0.05元。
5、配股对象:本次配股对象为1995年9月5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及各异地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为使配股顺利进行,苏物贸A自1995年9月4日至9月8日停止托管和转托管。
6、本次配股不设权证交易,个人股东除可按10:2.777的比例获配股权外,还可按10:0.817的比例受让法人股转配的配股权,每股配股权转让费为0.05元。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人股转配给个股的配股在国务院就国家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做出新的规定前暂不上市流通。
公司现行总股本8100万股,配股后如全部股份募足,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0349.37万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情况如下:
数量单位:万股 每股面值:元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配股)
尚未流通股份
法人持有股份 4500 955.5 5455.5
内部职工股份(注1) 18.76 - 18.76
其他(注2) - 294.15 294.15
已流通股份
公众持有股份 3581.24 999.72 4580.96
股份总数 8100 2249.37 10349.37
注1:内部职工股份是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不可流通股份。
注2:其它项指法人股配股权转配与个人股东之股份。
四、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起止日期从1995年9月8日至9月21日(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2、缴款地点:认购者在认购时间内凭个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和托管商可接受的存折或现金,在托管证券商处办理缴款手续。法人股股东请将配股款直接汇入主承销商帐户。
3、缴款办法
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1995年9月5日后),持有苏物贸A股的个人股股东,可按10:2.777的比例获得物贸A1权(代码为8551),本次配股派发的A1权证不上市交易,直接在各托管券商处记帐,由个人股东缴款认购,每股价格为3.15元;
另个人股东还可按10:0.817的比例获得法人股转配的物贸A2权(代码为3551),物贸A2权证登记在获转上个人股东名下,亦不上市交易,直接在托管券商处记帐,个人股东可凭派发之物贸A2权认购法人股股权转配部分,每股价格为3.20元(包括0.05元/股的转让费),不足一股的部分不能认购。
4、逾期未认购的股份的处理办法:交款期结束后,未被认购的个人股配股部分由承销商包销;未被认购的法人股转配部分将根据承销协议有关条款办理。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个人股配股起始交易日为1995年9月29日,如认购不获确认,认购者以托管券商处查询,由托管证券商负责与登记公司办理查询手续。
2、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在国务院就国家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作出新的规定以前,个人股东受让法人股转配而增加的股份(即凭物贸A2权认购的配股)暂不上市流通。
3、获配股票产竽的零股在深交所设的零股交易专场进行交易。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配售发行股票预计可募资金7085.5155万元,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主要投资于以下项目:
(1)我公司与上海煤气实业总公司联合建立的上海煤气苏州联营公司拟配合中新合作苏州工业园区建立煤气供应配套工程,配合苏州及邻近县区的中外合资企业和新型建材企业建立供气工程,拟投资1000万元,明年实施过程中即可实现供气2万吨,预计年销售额5000万元,年利润300万元;
(2)根据国家安居工程计划,开发居民住宅。计划在苏州新区建造占地120亩、总建筑面积12万平米的“胥城花苑”住宅小区,总投资8400万元,1995年首期投资2800万元,采取滚动开发的方式,当年可获利润800万元;
(3)结合苏州旅游事业的发展,配合市政府规范汽车出租业的计划,增加对集团汽车修理总公司出租汽车公司的投资,拟增加150辆出租车,总投资3000万元,年利润可增加990万元;
(4)集团公司的自营进出口权已经国家外经部批准,明年将建立集团进出口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预计可实现利润300万元。
七、风险因素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配股时,除本配股说明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还应考虑下述风险因素:
1、经营风险:公司拟投资的四个项目都属于第三产业,虽然公司在这一行业里经营有一定的经验,但毕竟是新项目,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2、市场风险:除住宅建设外,本次发展的其余三个项目市场竞争比较激烈,能否顺利占领市场,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尤其是进出口贸易因涉及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不确定因素较多。
3、政策风险:受国家金融、财税、汇率及对外开放等方面政策的影响。
4、股市风险:股票市场的价格不仅受企业利润水平的影响,而且在更大程度上受众多投资者的心理预期、股票市场的供求关系、国家宏观经济技术状况及国家政治、经济、金融政策等因素影响,本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因上述风险因素背离其投资价值,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对投资人造成损失。
5、其他风险:本发行人不排除因政治、经济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对本发行人经营产生影响的可能性。
对此,公司将采取一系列对策,保证这些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
1、加强人才培训,特别是外贸业务方面的经营者,加强国内外市场的衔接和相关的收集、分析。
2、发挥综合经营优势,结合汽车销售修理及旅游服务发展出租业,结合房产物业的开发,发展煤气配套工程措施。
3、充分利用按揭贷款等优惠政策,促进居民住房销售,增加住宅开发的滚动资金。
4、加速公司资金的周转,提高资金使用率。
八、咨询机构
1、本公司证券部
地址:苏州市三香路120号
电话:0512-8271928-576
传真:0512-8278744
2、深圳国投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7号国际信托大厦三层
电话:0755-5596006
传真:0755-5564179
九、附录
(一)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本次配股的决议(摘要),每10股配售2.777股;配股总额为2249.37万股,其中向个人股东配售999.72万股,向法人股东配售1249.65万股。每股配股价不低于净资产。
(二)本公司1995年中期报告刊登于1995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本公司最近的董事会公告刊登于1995年8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
十、备查文件
1、本公司章程
2、本次配股之前最近的本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3、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关于配股的决议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次配股的批复文件
5、1994年年度报告
6、1995年度本公司中期报告
7、本次配股承销协议书
苏州物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顾衡如
199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