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24—011
200550 江铃 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外部审计师和内控审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师和内控审计师的议案》,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5-2027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9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10余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83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74.2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5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84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9家,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2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曾受到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涉及从业人员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骏,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12年至2016年及2022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肖敏洁,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2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庄浩,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2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本公司的2025年度至2027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骏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庄浩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肖敏洁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本公司的2025年度至2027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骏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庄浩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肖敏洁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就2025年度至202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本公司每年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24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1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外部审计师选择》的报告,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至2027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师和内控审计师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决议》;
(三)《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拟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