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24—010
200550 江铃 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3 月 15 日向全体董事、监事、执行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发出了书面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南昌江铃汽车大厦 20 楼第一会议室
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到 9 人。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1、董事会同意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2027年的外部审计师和内控审计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外部审计师和内控审计师的公告》。
2、董事会批准《江铃汽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江铃汽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铃汽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江铃汽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因工作岗位变动,董事会决定金文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执行副总裁、执
行委员会委员、江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批准聘任衷俊华女士任公司执行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江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述人事变动自2024年3月26日起生效。
公司股东南昌江铃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衷俊华女士,接替金文辉先生,候选本公司董事,金文辉先生将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同意将南昌江铃投资有限公司的上述董事提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变动后,金文辉先生继续担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铃福特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参股公司翰昂汽车零部件(南昌)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金文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上述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提名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同意。
衷俊华女士简历
衷俊华,女,1976年生,石家庄铁道学院经济管理系财务会计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拥有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现任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党委书记。衷俊华女士曾任江铃汽车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昌市江铃鼎盛投资管理有限公总经理、董事长,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江铃汽车集团改装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江铃集团特种专用车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衷俊华女士曾全面主持江铃汽车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投资管理、金融管理、资金管理、税务管理和子公司财务管控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特别是在资本运作、并购重组、基金投资和资金集中管理等多个专业领域硕果丰硕。
衷俊华女士也是江西省财政学会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第二届会计领军人才、江西省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第一批入库专家,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客座教授和校外硕导、江西师范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校外硕导。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衷俊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文所述在股东单位任职外,衷俊华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衷俊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董事会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余卓平先生、陈江峰先生、王悦女士就公司董事提名议案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在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前,已知晓该次会议内容;
2、经审阅衷俊华女士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衷俊华女士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此提名人选。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