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21-030
200550 江铃 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采取挂牌征集受让方的方式,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尚不确定。
一、交易概述
1、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江铃汽车”)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764,069,207 元的价格通过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重汽”)100%的股权(“交易股权”)。
2、本次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至 5 月 6
日召开的书面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后还需获得国资管理有权单位的批准。
3、本次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江铃重汽的股权。
5、风险提示:由于意向受让方不明确,因此本交易是否能最终实现,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将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经竞价或与最终确定的意向买方协商后确定,成交价格及实现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将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产生,交易对方尚无法确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2、股权结构:江铃汽车 100%持股。
3、注册资本:1,323,793,174 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吴晓军
5、注册时间:1997 年 11 月 21 日
6、注册地: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化章街 5 号
7、主营业务:汽车、发动机、汽车零部件、煤机配件、各种铸锻件的设计、制造;汽车(不含小轿车)、发动机、摩托车的销售;汽车、摩托车零部件、机电产品、房屋机械设备的租赁;相关技术咨询;民用改装车生产;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进出口贸易。
8、主要财务数据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1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71,572,508 799,092,846
负债总额 7,822,856 1,269,149,354
应收款项总额 774,694 7,179,907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所有者权益 763,749,652 -470,056,508
截至 2021 年 1 月 31 2020 年度
日止 1 个月期间
营业收入 0 698,546,775
营业利润 -12,126,750 -387,036,285
净利润 -12,137,333 -521,817,0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56,979 -175,150,195
9、历史沿革:
本公司于 2012 年以不超过 2.7 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了中国兵器装备集团
公司及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太原长安重型汽车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于 2013 年 1 月,在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后,太原长安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更名为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0 年 8 月,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按整车及发动机业务进行分立,分立
为存续公司“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和派生新设公司“太原江铃动力有限责任公司”,分立前,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81,793,174 元人民币;分立后,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181,793,174 元人民币,太原江铃动力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100,000,000 元人民币。
2021 年 1 月,本公司向江铃重汽增资 11.42 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江铃
重汽注册资本增加至 1,323,793,174 元人民币。
10、运营情况:江铃重汽目前暂停生产和销售,当前主要开支为员工薪酬和设备维护等费用。
11、标的权属:本公司没有对本次交易的交易股权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没有涉及该交易股权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不存在对该交易股权的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12、江铃汽车不存在为江铃重汽提供担保。
13、经查询,江铃重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标的公司的评估情况
具有从事国有资产评估、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江铃重汽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铭评报字[2021]第 2063号《资产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评估基准日:2021 年 1 月 31 日。
2、评估对象: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3、评估范围: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4、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5、评估结论:经实施评估程序后,于评估基准日,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持续经营的假设前提下的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如下:
总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771,572,508 元,评估价值人民币 771,892,063 元,
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人民币 319,555 元,增值率为 0.04%;总负债账面
价值为人民币 7,822,856 元,评估价值人民币 7,822,856 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763,749,652 元,评估价值人民币 764,069,207 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人民币 319,555 元,增值率为 0.04%。
五、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公司拟以挂牌形式,将所持江铃重汽100%股权以不低于人民币764,069,207元的价格通过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挂牌出售。
六、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挂牌出售江铃重汽 100%股权事项不影响江铃重汽现有员工的安置。
本次挂牌出售江铃重汽 100%股权事项已取得相关债权人的书面同意。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要求,江铃重汽过往已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已转移至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承担。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本公司制定并贯彻“成为轻型商用车行业的领导者和福特高性价比产品的提供者”的战略愿景,此次挂牌出售江铃重汽 100%的股权,符合本公司战略方向,是达成战略愿景的举措之一。
对公司的影响:
1、由于股权评估结果与账面价值接近,此次股权交易对本公司的利润无重大影响,最终结果将由实际成交价格确定;
2、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拥有江铃重汽的股权,江铃重汽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八、其他说明
公司将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本次交易,因此最终的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尚无法确定,存在交易不成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该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目录
1、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董事会决议;
2、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3、中铭评报字[2021]第 2063 号《资产评估报告》;
4、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