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18—011
200550 江铃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1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及相关决议案。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3月15日至3月22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召开。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形式通过以下决议:
1、批准向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提交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如下:
(1)自可供分配利润中,按总股本及每股0.32元计提分红基金;
(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分红派息预案:
每10股派送3.2元(含税)现金股息,按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863,214,000计算,共计提分红基金276,228,480元。
B股股息将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折为港币派付。
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卢松、王琨、李显君一致同意本议案。
2、批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批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请参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内容。
本报告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批准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批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卢松、王琨、李显君一致同意本议案。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6、批准公司《2017年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在对本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邱天高先生、熊春英女士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同意此议案。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至2021年的外部审计师,每年审计费用200万元人民币,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至2021年的内控审计师,每年的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卢松先生、王琨女士、李显君先生一致同意上述续聘。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