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航天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2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11,694.12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结果,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长峰航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长峰”)将承担审理费,此外不会产生其他负向影响。南京长峰将依法提起上诉。公司将在获得最终判决后,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12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长峰与荀金标及蔡君的业绩补偿款纠纷
一案由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根据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苏 01 民辖终 664 号《民事
裁定书》,本案移送至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处理。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已于
2023 年 8 月 1 日立案受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南京长峰于近日收到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苏1283 民初 71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南京长峰航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南京长峰航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
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系小额合同纠纷、债务纠纷、劳动纠纷等,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结果,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长峰将承担审理费,此外不会产生其他负向影响。南京长峰将依法提起上诉。公司将在获得最终判决后,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