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 2020 年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2020年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指标项目 2020 年
(一)营业收入 4,436,047,708.57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4,398,420,815.84
(二)营业利润 957,877,799.50
(三)利润总额 956,282,247.53
(四)净利润 873,149,697.82
(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7,848,471.16
(六)总资产 12,435,488,442.32
(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8,429,325,554.85
(八)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194,807,989.27
(九)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94%
(十)资产负债率 24.85%
(十一)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12
(十二)每股收益 0.50
(十三)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5.25
三、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一)公司本期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需对原采用的
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
表披露。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财会(2019)8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
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
会(2019)9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执行日之间发生
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
行追溯调整。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
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具体影响
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2020 年 1 月 1 日)
应收账款 -244,402,697.47
存货 336,345,620.21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将与销售商品及提供 合同资产 89,092,472.77
劳务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收取对价的权 其他流动资产 94,875,509.77
利计入合同资产;将与基建建设、部分制造与安
装业务及提供劳务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1,055.41
已完工未结算、长期应收款计入合同资产和其他 预收账款 -166,019,139.19
非流动资产;将与基建建设、部分制造与安装业 合同负债 455,349,201.52
务相关的已结算未完工、销售商品及与提供劳务 其他流动负债 81,215,587.87
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未分配利润 -62,060,340.22
少数股东权益 -32,825,460.11
4、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本期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三)公司本期无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全文将
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并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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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