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A 公告编号:2010-020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2010 年6 月25 日,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福州市金山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开发公司”)签署《福州
市航空港工业集中标准厂房出让协议》。公司向金山开发公司购买福州市航空港
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第23、24、44、45、46、47、48、49、50、52、99 幢(共
11 幢),共计人民币113,443,990 元。
本次交易出让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交易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亦
不构成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福州市金山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系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
为:福州市金山工业集中区宝山路69 号;法定代表人:石建辉;注册资本:5000
万元;经营范围:金山工业区基础设施及厂房开发,物业管理及入区企业综合服
务。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座落于福州市航空港工业集中区的标准厂房第23、24、44、45、
46、47、48、49、50、52、99 幢,每幢建筑面积均为10313.09 平方米。上述每
幢厂房的占地面积分别为7666.50、7666.59、8184.10、7804.14、7423.88、2
7048.66、7363.85、8627.75、8269.14、8554.19、10651.20 平方米。土地用途
为工业用地。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
厂房总价为人民币113,443,990 元。
2、定价依据
公司在考虑了地理位置、当地的优惠政策、运营成本、基础设施等各方面因
素后,经双方协商确定。
3、交易价款的支付
协议签订之日起6 个月内,公司向出让方支付至房价款总金额的50%,即人
民币56,721,995 元;协议签订之日起12 个月内,公司再向出让方支付房价款总
金额的50%,即人民币56,721,995 元。
4、移交和产权登记
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0 日内,出让方保证标准厂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交付
公司使用。公司付清全部价款后,出让方协助公司办理标准厂房的房屋所有权证
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把握市场机遇,尽快落实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尽早完成项目前期
建设,公司决定购买福州市航空港工业集中标准厂房。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自筹资金投入项目的前期建设,它将为推动
公司主营业务的增长创造有利条件,使公司能够持续保持产品的技术领先地位,
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福州市航空港工业集中标准厂房出让协议》。
特此公告。3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6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