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进展
暨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进展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金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新材料”)与吴浩先生于 2022 年 9 月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主要为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合作开发锂渣提锂及高价值综合处理项目,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0 号)
鉴于吴浩团队指定的江苏九盛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盛峰科技”)已在试验现场进行了锂渣提锂工业试验,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公司拟就开发锂渣提锂及高价值综合处理项目进行进一步深化合作,经各方友好协商拟投资设立子公司共同合作开发锂渣深度处理及高价值综合利用项目。
二、投资概述
公司子公司金圆新材料拟与九盛峰科技、张建盛共同出资在江西省上饶市设立江西金圆锂业有限公司(拟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江西锂业”)。江西锂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整,其中金圆新材料认缴出
资 1,53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九盛峰科技认缴出资 1,170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39%;张建盛认缴出资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共同出资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九盛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4MACY94K23K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紫丹路 1 号设计产业园 6 栋 4
层 415-2 室
法定代表人:曾成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 年 09 月 14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湖南九盛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九盛峰科技 61.22%股份;方毅持有九盛峰科技 20.41%股份;倪诺持有九盛峰科技 18.37%股份。
九盛峰科技团队专注于锂渣等固废深度处理与高价值综合利用的技术创新,在锂渣综合处理方面拥有全套新的处理工艺、核心技术和整体解决方案,九盛峰科技团队已在公司提供的现场进行了锂渣提锂工业实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姓名:张建盛
住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北门街道办紫阳大道 7 号(中粮广场 5 栋 804
房)
身份证号码:36******18
上述共同出资方与公司及公司目前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上述共同出资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新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金圆锂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选矿,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建筑材料销售,碳酸锂及金属锂生产、销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进出口贸易(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
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新设投资标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占比 出资
方式
金圆新材料 1,530 51% 货币
九盛峰科技 1,170 39% 货币
张建盛 300 10% 货币
合计 3,000 100% -
(注:上述信息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金圆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九盛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张建盛
合资公司:江西金圆锂业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二)本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方式
1.1 甲、乙、丙三方共同成立合资公司,以合资公司为主体开发全产业链锂
渣深度处理业务。
1.2 合资公司基础信息: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上饶
市】,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循 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选矿,电子专用材料 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建筑材料销售,碳酸锂及金属锂生产、销售,国家法律、 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进出口贸易(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 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1.3 出资方式和股权比例:甲方认缴出资 1530 万元,占股 51%,乙方认缴出
资 1170 万,占股 39%,丙方认缴出资 300 万元,占股 10%,出资认缴时间为 2029
年 1 月 30 日;其中在 2024 年 3 月 30 日前,甲方实际出资 255 万元,乙方实际
出资 195 万元,丙方实际出资 50 万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1.4 公司治理:甲方指派人员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乙方指派人员出任公司监事、公司总经理;公司聘任吴浩为公司高级顾问、对公司技术研发与生产经营进行指导。
1.5 分红安排:合资公司经第三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后次月,如上一年度确有利润,每年净利润的 30%用于按股分红,另外将净利润的 10%作为科研团队和重大贡献人员的奖励。
2、违约责任
2.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2.2 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本项目已投入的开办费、项目前期费用、为本合作产生的费用、主张本合同项下权利所产生的费用等。
3、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3.1 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3.2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变更或解除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3.3 本协议一式六份,各执贰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本协议涉及三方各自的关联方,由各方自行负责协调,必要时另行签订合同,不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六、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签署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发锂渣提锂项目,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本次签署的协议是遵循公司转型锂业之二次腾飞战略发展规划的
要求,着重聚焦发展新能源材料之锂电产业和可持续发展低碳环保产业,是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有效举措,符合公司的发展愿景和发展战略。
七、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是公司从长远利益出发而做出的慎重决策,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有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报备文件
1、《股权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