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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金圆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综合考虑其 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决定其 2023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92 年,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
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91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24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 人

    最近一年(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94,453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52,115 万元

    上年度(2021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1,061 万元

    2021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严海锋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 2006 年 12 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 16 年审计经验,主要
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仙鹤股份(603733)、顺发恒业(000631)、森林包装(605500)、石英股份(603688)、康恩贝(600572)等。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16 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2 年 5 月开始在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过17 家上市公司和 28 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多种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了解基本资料、人员数量、执业资格、审计其他上市公司情况、受到监管处罚情况等信息)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调研评价,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表现良好、符合要求,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①事前认可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足够能力,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立场,高质量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情况较为熟悉,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要。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②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为公司提供了
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服务,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 2023 年 04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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