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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46 深市 金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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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金圆股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04 月 27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0,597,183.52 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34,617,056.49 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母公司 2022 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3,461,705.65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832,022,817.88 元,母公司报表未
分配利润为 1,057,506,534.51 元。

    鉴于公司 2022 年未实现盈利,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具备实施现金
分红的条件,同时预计公司未来将加快现有项目建设及优质锂资源项目投资,为促进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2 年度未实现盈利,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预计公司未来将加快现有项目建设及优质锂资源项目投资,本次暂不进行利
润分配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财务状况及现金流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现金分红等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核程序合 法、合规。

    我们一致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
 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风险提示

  1、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2、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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