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杭州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本金 35,000 万元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中能源工程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资本”)关于中机科技发展(茂名)有限公司投资合同纠纷,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案件号为【(2021)浙 01 民初 240 号】。具体
内容详见 2021 年 02 月 0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
讼事项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公司于 2021 年 07月 0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暨对外投资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收到杭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判决书【(2021)浙 01 民初 240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
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判决书【(2022)浙民终 40 号】,判决内容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220293.15 元,由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及后续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省杭州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浙民终 40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