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光华控股 编号:临2014-052号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2014年1-9 月份业绩变动情况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比上年同期减少99%-90%
盈利:2158万元
的净利润(万元) 盈利:22万元-216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盈利:0.0013元-0.0127元 盈利:0.1273元
(2)2014年7-9 月份业绩变动情况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比上年同期减少89%-66%
盈利:2730万元
的净利润(万元) 盈利:308万元-924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盈利:0.0182元-0.0545元 盈利:0.1611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主要原因说明
2014年第三季度较上年同期净利润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上年同期法院
执行了公司与江阴同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同润”)仲裁案,以及公司与
珠海白山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赵连志借款合同纠纷案的部分金额,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规定,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确认了相关的投资收益,具体如下:
1、2013年9月,因江阴同润诉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仲裁一案,苏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裁定将公司原全资子公司苏州市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置
业”)51%股权过户给江阴同润用于抵偿债务,处置苏州市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1%股权;对剩余49%股权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因此2013年第三季度公司确
认投资收益3501万元。
2、2013年9月,因公司及珠海白山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赵连志借款合同纠
纷一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置卖出公司持有的航空动力股票66万股,因此2013
年第三季度公司确认了投资收益103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为财务部初步测算,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