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5 股票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4-055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钛白”)已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为原告
3、涉案的金额:预计约 2700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不确定性。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2024 年 2 月 26 日、2024 年 3 月
29 日、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2024-014、2024-026、2024-033)。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南京钛白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本案将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上午 9 时 30 分开庭。
二、本次诉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鉴于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不确定性。
2、为防范风险,公司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集团”)出具承诺函:鉴于南京金浦东裕投资有限公司当前涉及多起股权纠纷,为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我集团承诺,将全力解决东裕投资相关诉讼事项;若因东裕投资现有及未来各类诉讼事项导致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经济损失的,我集团将进行全额补偿。目前,金浦钛业已要求金浦集团尽快为上述承诺提供担保措施。
3、除上述诉讼外,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备查文件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