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545 深市 金浦钛业


首页 公告 金浦钛业:第八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浦钛业:第八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4

金浦钛业:第八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45        股票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3-075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6日以电邮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7月13日(周四)上午10:00在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五人,实到董事五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彦君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辛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辛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钛白”)拟与兰州金川科技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川科技园”)、甘肃镍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镍都产业基金”)共同投资设立甘肃金麟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暂用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 5 亿元,其中金川科技园出资 4 亿元、南京钛白和镍都产业基金分别出资 5000 万元。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南京钛白出资 5000 万元投资设立参股公司,并与金川科技园、镍都产业基金签订《成立甘肃金麟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资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三)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为更好对照并自查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同时应中介机构核查要求,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年审会计师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告进行审阅,并出具《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中审亚太审字
(2023)005995号)。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上述审阅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四)关于更正《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的议案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3)005995号)(以下简称“审阅报告”),公司2023年一季度净资产、经营性净现金流、净利润等数据与公司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差异,需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进行更正。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3年一季度有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的规定,能更准确、可靠、真实地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本次更正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项决议通过。
  (五)关于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拟向下属合营公司南京金浦英萨合成橡胶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一年,年利率7%。本次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证其正常生产运营的资金需求。被资助对象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率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