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5 股票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2-023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理委员会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建设新能源电池材料一体化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风险及不确定性: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合作意向性协议,协议双方对合作方式、投资内容达成了初步意向,并将在本协议指导原则下推进相关项目工作,具体的实施进度与实施效果存在不确定性。
2、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的项目具体建设规模及计划投资总额为协议双方基于目前情况拟定的初步规划数据,最终投资建设规模具有不确定性,后续双方将在正式投资协议中约定。各项内容需经公司取得与本次项目投资相关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批准以及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批(如需)后方可实施。如出现相关审批或审议未通过情形,该协议存在不能生效的风险。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意向性约定,相关项目付诸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该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和战略的号召,并对钛白粉产业链进行强链延链及补链,有计划利用副产硫酸亚铁建设电池级磷酸铁装置以及下游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装置,以满足新能源储能及新能源汽车对于磷酸铁锂不断增长的需求。基于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在项目用地、政策、能耗、配套条件等方面的综合优势,金浦钛业拟在该园区建设 20 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20 万吨/年磷酸铁锂等新能源电池材料一体化项目。
2022 年 3 月 26 日,公司与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
地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双方合作内容及权利义务。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金浦钛业拟在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投资建设新能源电池材料一体化项目,该项目总投资在 100 亿元左右。项目概要如下:
1、项目名称:金浦新能源电池材料一体化项目;
2、投资主体:金浦钛业及其子公司或与子公司合资的新公司;
3、项目选址: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内,一期化工用地为华殷路以南、临白路以西、淮盛南路以东地块;非化工用地为基地北路以南、淮相路以西、创新路以北、科创加速器以东地块。地块详细信息以甲方提供的红线图为准。
4、建设内容:20 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20 万吨/年磷酸铁锂、0.8 万吨/年六氟磷酸锂、30 万吨/年×2 硫铁矿制硫酸、15 万吨/年磷酸、12 万吨/年精制磷酸及其配套项目;
5、用地规模及用地交易形式:预计 1780 亩,其中非化工用地
480 亩,一期用地 470 亩,其中非化工用地 120 亩;项目所需用地按
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采用挂牌出让方式交易土地使用权。乙方土地挂牌、摘牌等相关事项,按淮北市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定程序办理。
6、计划建设周期:2022.9-2027.6,项目分三期建设。
一期项目:2022.9-2023.12,建设 10 万吨/年磷酸铁、5 万吨/
年磷酸铁锂、30 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3 万吨/年电子级硫酸生产装置;
二期项目:2024.6-2025.12,建设 10 万吨/年磷酸铁、15 万吨/
年磷酸铁锂、30 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及其上下游配套装置;
三期项目:2026.3-2027.6,建设 0.8 万吨/年六氟磷酸锂、5 万
吨/年锂电池回收。
后期可根据乙方发展战略,持续增加在基地内的新建项目投资。
(二)合作原则及方式
1、本协议是甲乙双方进行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具体项目的合作采用洽谈协商的方式落实推动。双方就项目合作的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后续就项目所订立的正式协议为准。
2、甲方将为乙方在基地内投资的项目提供用地、能耗及其他要素配套条件保障,成立专班协调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确保乙方2022 年 9 月开工,并全力做好项目全流程的服务工作以及给予相关的政策优惠,具体事项见随附附件。甲乙双方在该原则下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与乙方共同商定有关的正式协议。
3、实施本协议项下投资的投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乙方的下属成员企业、乙方及其下属成员企业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4、本协议签署生效后,双方应及时会商战略合作实施计划和相关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加快双方项目合作的推进。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国家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部署要求,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对于公司开拓新能源业务领域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影响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2、本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合作意向性协议,协议双方对合作方式、投资内容达成了初步意向,并将在本协议指导原则下推进相关项目工作,具体的实施进度与实施效果存在不确定性。
2、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的项目具体建设规模及计划投资总额为协议双方基于目前情况拟定的初步规划数据,最终投资建设规模具有不确定性,后续双方将在正式投资协议中约定,各项内容需经公司取得与本次项目投资相关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批准以及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批(如需)后方可实施。如出现相关审批或审议未通过情形,该协议存在不能生效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理委员会、金浦钛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