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5 股票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2-010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 年 2 月 7 日,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金浦集团通知,金浦集团收
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1、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浙 01 民初76 号:原告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古纤道投资有限公司、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建强、李素芳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原告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裁定冻结被告浙江古纤道投资有限公司、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建强、李素芳银行存款人民币 10609.6 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相应价值财产。
2、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浙 01 民初77 号:原告浙江新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古纤道投资有限
公司、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建强、李素芳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原告浙江新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裁定冻结被告浙江古纤道投资有限公司、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建强、李素芳银行存款人民币 20940 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相应价值财产。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金浦集团正在积极采取措施,争取早日妥善解决相关纠纷。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