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0-024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9日下午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郭金东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61,710,811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65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51,370,24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60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340,56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47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340,563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4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10,340,56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47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了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方式为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1,344,211 股,占出席 会议 所有股 东所 持股 份的
99.8986%;反对 36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73,9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547%;
反对 36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5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2、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1,344,211 股,占出席 会议 所有股 东所 持股 份的
99.8986%;反对 36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73,9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547%;
反对 36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5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3、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1,344,211 股,占出席 会议 所有股 东所 持股 份的
99.8986%;反对 36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73,9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547%;
反对 36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5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1,360,511 股,占出席 会议 所有股 东所 持股 份的
99.9032%;反对 35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90,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124%;
反对 35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87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5、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故公司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73,96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547%;反对 36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5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73,9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547%;
反对 36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5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1,344,211 股,占出席 会议 所有股 东所 持股 份的
99.8986%;反对 36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73,9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547%;
反对 36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5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亮、蒋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