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48
【2023 年 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梁伟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绍磊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测及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描述了公司业务发展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 公司治理......23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26
第六节 重要事项......3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4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4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48
第十节 财务报告......50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3、其他必要文件。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原环保、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 指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0544
郑州市国资委 指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
公用集团 指 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净化公司 指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立信事务所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中原环保 股票代码 000544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中原环保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CENTRAL PLAINS ENVIRONMENT PROTECTION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CPEP
有)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梁伟刚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一帆 孙冰清
联系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 6号东方鼎盛 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 6号东方鼎盛
中心 A座 10层 中心 A座 10层
电话 0371-55326969 0371-55326702
传真 0371-55356772 0371-55356772
电子信箱 zyhb@cpepgc.com zyhb@cpepgc.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政策变更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3,457,680,230.52 2,898,068,199.45 3,389,491,351.23 2.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97,652,738.45 266,113,181.85 365,879,008.01 63.35%
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57,362,606.65 247,468,468.77 344,691,913.25 32.69%
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399,414,868.71 -1,417,134,736.46 -1,314,170,573.82 -6.49%
流量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132 0.2730 0.3754 63.35%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6132 0.2730 0.3754 63.35%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5.19% 4.03% 2.96% 2.23%
率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34,871,941,527.61 26,641,029,452.63 33,899,746,880.39 2.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7,244,799,828.95 6,683,935,328.06 11,216,435,657.52 -35.41%
的净资产(元)
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司购买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郑州市污水
净化有限公司 100%股权,购买价款为 4,420,676,800.00元,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要求,期末资本公积减少
4,420,676,800.00元。
注 2:利润变动的主要原因:(1)净化公司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在经营体制上存在差异(净化公司 2022年 4月 1日前
尚未转入市场化运营),导致利润总额同比增加;(2)公司自 2023年 1 月 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估计,本期转回部分减
值损失,导致利润总额同比增加。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 2023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该
项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公司上年末资产负债表项目: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806,743.43 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780,134.63 元,盈余公积增加 2,660.88 元,未分配利润增加 23,947.92 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80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