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3-15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分别于2022年12月26日、2023年2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公用集团”)持有的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净化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承诺
重要承诺 承诺内容
上市公司承诺:
一、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
料或副本资料,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
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
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相关说明及确认均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应
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三、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需要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
相关信息时,本公司保证继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有效的要求;
五、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项目文件中引用的由本公司所出具
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项目文件不
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六、如因本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给本公司的投资者或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关于提供 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料真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准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确、完整 一、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的承诺函 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
或副本资料,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
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
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相关说明及确认均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应当
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三、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需要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
相关信息时,本人保证继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有效的要求;
五、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项目文件中引用的由本人所出具的文
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项目文件不致因引
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六、如因本人就本次交易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上市公司的投资者或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承诺:
重要承诺 承诺内容
一、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
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
易所的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亦不
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三、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最近三年内受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
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四、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公司
关于合法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合规及诚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信情况的 职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承诺函 五、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的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
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
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二、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
罚;最近十二个月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三、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之情形,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
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四、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
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五、本人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股东(出资人)均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上市公司承诺:
一、本公司、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
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
关于不存 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在内幕交 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易行为的 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
承诺函 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
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二、本公司、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
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承诺 承诺内容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
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
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
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
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关于无股 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无股份减持计划,本人份减持计 在上述期间将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如未划的承诺 来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本人新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本人届时将严格按
函 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本人的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