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1-36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享有一票表决权。 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 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 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
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 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 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
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 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
限制。 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
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
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
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上市
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有关规定,导致上市公司或
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做修订。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