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8-19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时间: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
2、召开时间:2018年3月29日下午14:00
3、会议地点:在公司本部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5、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路运锋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吴跃平先生代行表决权。
6、主持人:董事长李建平先生
7、列席人员:公司监事袁伟亚、张雷、马学锋、田鹏、杜莉莉,高级管理人员薛飞、王东方、王明中、郑玉民、杜其山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见 2017 年度报告第
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通过《关于对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土地进行减值测试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7年
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实现利润总额318,438,895.16 元,实
现净利润 306,160,322.21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0,616,032.22元,2017年度
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275,544,289.99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以 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
649,789,6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 元(含税),
共计派发227,426,380.6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324,894,829股,转增后
公司股份为974,684,488股。
7、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5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9、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3名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
12、通过《关于合作共建同济大学中原环保产业研究院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第一、二、六、七、八、九、十一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