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6-52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国有股东股权转让申请豁免要约收购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 8月
24 日披露了公司国有股东股权转让有关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原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国有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37)。
公司于2016年12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核准豁免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14号)文件,批复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豁免你单位因协议转让而持有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446,570,099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68.7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你公司应当会同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