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33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在能源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明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明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李明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明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卢浩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卢浩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卢浩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李明(主任委员)、刘亚成、卢浩、米成、谢敬东。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姚王信(主任委员)、谢敬东、孙永标。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谢敬东(主任委员)、李明、陶国军、姚王信、孙永标。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孙永标(主任委员)、卢浩、陶国军、谢敬东、姚王信。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方世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方世清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方世清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王国庆、刘明、李腾、潘先伟、李建河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国庆、刘明、李腾、潘先伟、李建河简历附后)
1.关于聘任王国庆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聘任刘明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聘任李腾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聘任潘先伟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聘任李建河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沈春水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沈春水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沈春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养炯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聘任刘养炯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养炯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李天圣、方慧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天圣、方慧娟简历附后)
1. 关于聘任李天圣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聘任方慧娟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5))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简历如下:
李明,男,1970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历任安徽省工商管理局副局长,宣城市政府副市长,宣城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宣城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统战部部长,淮北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等职务。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李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卢浩,男,1970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本公司副董事长。历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战略规划部主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兼战略规划部主任,安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兼产业研究院院长、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卢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方世清,男,1966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神皖能源有限责
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方世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国庆,1966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煤新集利辛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历任马鞍山万能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王国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刘明,1971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历任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淮北涣城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生产部主任。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刘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腾,男,1968年9月出生,本科,工程硕士。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新疆项目筹备处主任。历任安徽皖能电力运营检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李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潘先伟,1964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新疆潞安协鑫准东能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历任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潘先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建河,1974年5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历任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李建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