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10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 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下午在能源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年度股利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度股利分配实施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266,863,3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2.21元(含税),计派现金股利500,976,796.15 元,占公司2023年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
38.22%,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详见《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明、刘亚成、卢浩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方世清、米成、陶国军、独立董事张云燕、谢敬东、姚王信同意该项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末资产减值测试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2023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062,450.86元、资产减值损失122,249,767.52元。(详见《关于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同意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对前期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详见《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数据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2024-2026年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做好资金管理工作,保证到期债务顺利兑付,有效控制资金成本,持续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直接融资工作,启动2024-2026年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工作,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详见《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8))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之人士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
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根据需要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报审计机构。(详见《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在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在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风险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风险评估报告,该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是安全的。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明、刘亚成、卢浩对该议案回避表
决;董事方世清、米成、陶国军、独立董事张云燕、谢敬东、姚王信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会计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同意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所做的评估。经评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4年5月16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
20))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