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31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66,863,33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0.4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 108,809,439.89 元;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66,863,331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3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分配总额固定。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19 日;
2、本次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20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 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94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 08*****734 安徽省皖能能源物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 76 号能源大厦
2、咨询电话:0551-62225896
3、咨询联系人:吴宇航
4、传真电话:0551-6222580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