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1-08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下午在能源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 年度股利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0 年度股利分配实施的股权登记日总
股本 2,266,863,33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现金 0.76 元(含税),计
派现金股利 172,281,613.16 元,占公司 2020 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2))
六、审议通过《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 年,经初步测算:预计公司发生委托替代发电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将不超过 10 亿元;预计安徽皖能电力运营检修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电力设备检修服务金额累计不超过 2.5 亿元;预计安徽皖能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节能技术改造服务的设备入账价值总金额不超过 2500 万元;预计安徽金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金额累计不超过 2125 万元;预计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1 年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日均余额最高不超过 40 亿元,且在本金额范围内循环使用;预计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日均余额最高不超过 30 亿元,且在本金额范围内循环使用;预计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存放在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最高余额不超过 30 亿元;预计2021年公司发生电力直接交易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50亿元。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明、罗太忠、施大福、邵德慧、刘亚成、廖雪松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王素玲、徐曙光、张云燕同意该项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具体事项详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 2021-13))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末资产减值测试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 2020 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经过资产减值测试,公司 2020 年度计提坏账准备5,232,479.25 元和存货跌价准备 2,791,495.02 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总结及聘请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商定 2021 年度审计报酬。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
九、审议通过《公司在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存款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在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风险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风险评估报告,该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
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
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是安全的。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明、罗太忠、施大福、邵德慧、刘亚成、廖雪松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王素玲、徐曙光、张云燕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会计准则和规定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6))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和使用年限对部分固定资产会计估计进行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 2021-18))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换届并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明、罗太忠、施大福、刘亚成、廖雪松、方世清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换届并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张云燕、谢敬东、姚王信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1年4月15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 2021-19))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
非独立董事简历
李明,男,1970 年 1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现任安徽省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历任安徽省工商管理局副局长,宣城市政府副市长,宣城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宣城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统战部部长,淮北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等职务。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李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罗太忠,男,1968 年 1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本公司董事。历任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副处长、正处级组织员、省人才办副主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罗太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施大福,男,1962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