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4-05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佛山照明”)
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
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及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华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价值的认可,将自首次增
持之日(2024 年 6 月 3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
交易等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电子集团和香港华晟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公司于2024年9 月2日收到电子集团和香港华晟的告知函,现将电子集团和香港华晟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价值的认可,
2、增持股份的数量
电子集团、香港华晟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3、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首次增持之日(2024 年 6 月 3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
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增持。
6、本次增持是否基于其主体的特定身份
本次增持不基于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不符合相关身份时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6 月 3 日至 2024 年 9 月 2 日,电子集团和香港华晟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8,342,5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43%,其中增持 A 股股份
9,500,000 股,占 A 股比例为 0.76%,增持均价为 4.7449 元/股;增
持 B 股股份 8,842,550 股,占 B 股比例为 2.91%,增持均价为 2.3826
港元/股。本次增持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后持股情况
名称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
数量(股) 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 129,826,793 8.38% 0 129,826,793 8.38%
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 122,694,246 7.92% 9,500,000 132,194,246 8.54%
业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 188,496,430 12.17% 8,842,550 197,338,980 12.74%
公司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 25,482,252 1.65% 0 25,482,252 1.65%
公司
合计 466,499,721 30.12% 18,342,550 484,842,271 31.30%
注:“本次增持”指期间为 2024 年 6 月 3 日至 2024 年 9 月 2 日,“本次增
持前”指 2024 年 6 月 3 日前,“本次增持后”指 2024 年 9 月 2 日。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电子集团及香港华晟承诺,将在增持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4、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信息披露。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佛山照明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