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41/200541 证券简称:佛山照明/粤照明 B 公告编号:2023-05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佛山照明/粤照明 B 股票代码 000541/20054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黄震环 黄玉芬
办公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 64 号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 64 号
电话 (0757)82810239 (0757)82966028
电子信箱 fsldsh@chinafsl.com fslhyf@163.com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政策变更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本报告期 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4,566,062,729.0 4,348,268,999.3 4,433,331,393.4 2.99%
2 1 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8,935,232.54 160,664,433.28 163,528,019.78 3.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80,389,211.53 160,862,524.18 162,214,595.34 11.20%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87,869,057.20 150,034,906.39 177,102,491.01 119.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52 0.1191 0.1212 3.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40 0.1180 0.1201 3.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3% 2.68% 2.03% 1.20%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5,119,943,822. 15,287,061,119. 15,288,860,907. -1.10%
76 70 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156,107,466.2 5,173,066,095.7 5,173,011,348.7 -0.33%
3 6 4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 规范
了单体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详见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五 44(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6,01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 境外法人 13.84% 188,496,430
公司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 境外法人 10.79% 146,934,857
公司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 国有法人 9.01% 122,69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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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 国有法人 6.10% 83,130,898
团有限公司
安信国际证券(香 境外法人 2.78% 37,896,494
港)有限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 国有法人 2.43% 33,161,800
有限责任公司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 境外法人 1.87% 25,482,252
公司
庄坚毅 境外自然人 0.87% 11,903,509 8,927,632
张少武 境内自然人 0.86% 11,7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境外法人 0.68% 9,296,300
公司
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均为一致行动人;佑昌灯光
说明 器材有限公司与庄坚毅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9,455.1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投资建设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智慧路灯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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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 3 月
14 日、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2、股权激励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拟同意向 262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1,300.00 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6,199.46万股的 0.95%,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