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 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3-01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规定:“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