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9-02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年4月12日,本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提交的《关于增加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电子集团提请将《关于选举李华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增加2018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5日(周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9年4月24日—2019年4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2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勇先生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3名董事、2名监事、5名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0人,代表股份529,358,6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8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1人,代表股份529,148,7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209,8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 %。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人,代表股份482,350,525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4.7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9人,代表股份482,143,166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4.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207,359 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47,008,128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4.6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47,005,628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4.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2,500 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 %。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形成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共26人,代表股份9,890,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71%。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529,357,1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1,5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2)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82,348,996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1,529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
(3)B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7,008,128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2、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529,357,1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1,5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2)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82,348,996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1,529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
(3)B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7,008,128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529,357,1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1,5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2)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82,348,996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1,529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
(3)B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7,008,128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4、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529,357,1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1,5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2)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82,348,996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1,529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
(3)B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7,008,128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5、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529,343,2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15,3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2)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82,335,166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15,359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
(3)B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7,008,128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874,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99.84%;反对15,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529,357,1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1,5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2)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82,348,996 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
反对1,529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B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7,008,128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888,7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
反对1,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 %。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529,357,1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1,5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82,348,996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1,529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 股,
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B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7,008,128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8、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省电
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及庄坚毅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上述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518,470,710股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0,886,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 %;
反对1,5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