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5-049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9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期(2015.1.1-2015.9.30) 上年同期
比上年同期下降:70%-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3,000万元—9,000万 盈利:30,075万元
东的净利润
元
盈利:0.02元—0.07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24元
注:基本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1,272,132,868股计算。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约70%至90%,影响公司净利润变动的主要原因为:
1、2015年1-9月,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涉及1227名原告的《民事判决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需要对上述1227名原告赔偿人民币9,045.76万元及港币226.83万元,并承担诉讼费152.11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7月9日、9月1日、9月9日、9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2、对闲置设备和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为
3,988.07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闲置设备和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3、受市场影响,公司LED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导致2015年前三季度利润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因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尚有567件案件没有判决,如果上述案件在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判决,将对公司2015年前三季度业绩产生进一步影响。
2、本业绩预告仅为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数据,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