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3-05
公司债券代码:149113 公司债券简称:20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369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11 公司债券简称:21 粤电 0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7 日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董事会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20 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董事会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实到董事 11 名(其中独立董事
4 名)。王进董事长、郑云鹏副董事长、李方吉董事、李葆冰董事、陈延直董事、马晓茜独立董事、张汉玉独立董事、吴战篪独立董事、才国伟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李晓晴董事委托郑云鹏副董事长、毛庆汉董事委托马晓茜独立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王进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部长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王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亦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现选举郑云鹏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选举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进先生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会成员的补选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对王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经 11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王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等职务。根据公司经营决策需要,董事会同意对第十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委员会成员如下: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郑云鹏
委员:李晓晴、马晓茜、张汉玉
(二)预算委员会
主任委员:郑云鹏
委员:李方吉、李葆冰、吴战篪
(三)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马晓茜
委员:郑云鹏、陈延直、吴战篪、才国伟
本议案经 11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秦晓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
本议案经 11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3-06)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马晓茜、张汉玉、吴战篪、才国伟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5 名关联方董事王进、郑云鹏、李方吉、李晓晴、李葆冰已回避表决,经 6 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 4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主要内容如下:
(1)在协议期内,财务公司给予我公司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
(2)在协议期内,财务公司给予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不超过 340 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若上述向财务公司贷款需控股子公司办理相关资产抵押或担保,则由各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协商确定具体事宜;
(3)财务公司吸收我公司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
(4)财务公司吸收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存款日均余额合计不超过 120 亿元人民币;
(5)财务公司为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及财务公司业务范围内的金融服务。
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3-07)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马晓茜、张汉玉、吴战篪、才国伟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5 名关联方董事王进、郑云鹏、李方吉、李晓晴、李葆冰已回避表决,经 6 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 4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东能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确保资金供给安全,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维护和推进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广东能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60 亿元,融资租赁服务的综合费率不高于同行业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同期所提供可比较融资租赁服务的业务费用水平,亦不高于其同期向广东能源集团及其非上市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同类融资租赁服务的业务费用水平。
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3-07)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马晓茜、张汉玉、吴战篪、才国伟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5 名关联方董事王进、郑云鹏、李方吉、李晓晴、李葆冰已回避表决,经 6 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 4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金融机构向湛江电力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湛江电力有限公司申请 11 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批新的额度事项之日止。
湛江电力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 76%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及建
设。本公司向该控股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可充分盘活控股子公司的闲散资金,补充本公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本议案经 11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 广 东 电 力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规 管 理 办 法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 11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为提高资本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博贺能源有限公司减少电厂一期项目和码头项目资本金,减资金额不超过 31.03 亿元,减资方式为股东同比例减资。
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3-08)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马晓茜、张汉玉、吴战篪、才国伟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5 名关联方董事王进、郑云鹏、李方吉、李晓晴、李葆冰已回避表决,经
6 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 4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周四)下午 14:30 在粤电广场南塔 33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3-9)。
本议案经 11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简 历
郑云鹏先生,1968 年 10 月出生。华南理工大学学士,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曾任广东省粤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党支部书记兼广东粤电环保工程管理分公司总经理,黄埔发电厂厂长、党委书记、粤华发电公司总经理,广东粤电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
郑云鹏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郑云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秦晓女士,1983 年 7 月出生。武汉大学工学、经济学学士。经济师。现任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及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曾任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事务部部长。
秦晓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秦晓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