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22-56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白药”、“公司”)
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
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了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
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及摘要(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详细内容可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届满,根据《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云南白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即
2020 年 6 月 17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5 日期间公司回购的股票 16,699,997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1.31%。
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股份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名下,过户数量 16,699,997 股,约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 1.31%。详细内容可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总股本
1,283,015,69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4.00 股,派 16.00 元
人民币现金。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数变更为23,379,996股,占公司权益分派后总股本的 1.30%。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
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起计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届满,本员工持股计
划所持有的股份全部解锁,共 23,379,99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0%。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届满,锁定期满后,
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择机减持。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5 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相应延期。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规定框架范围内的具体方案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整体方案的变更调整,须同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应由管理委员会清算,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2.当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提前终止,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